媒體專家解讀責任人制度調整:籃協11月22日發布後力度更加突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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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CBA官方罰單中新增了“責任人制度”的相關規定,引起了媒體人@三土帶刺的高度關註。然而,實際上,責任人制度並非新近出現,早在上個賽季就已經實施。

“在上賽季的杭州比賽中,專門召開了相關會議,討論責任人制度的事宜。而在本賽季的聯賽工作會議上,浙江男籃主教練王世龍和北京男籃球員翟曉川的代表發言下,各俱樂部負責人和主教練都親筆簽署了責任書。因此可以明確,責任人制度及其相關規定早已實施。”

“然而,對於之前浙江與福建比賽後發生的衝突,為何未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呢?原因在於最近的相關規定發生了變化。截至11月22日,中國籃協發布了一份關於強化賽風賽紀工作的通知,明確規定中國籃協承擔全國籃球賽事監管責任,各單位必須按照“誰審批、誰負責”、“誰主管、誰負責”、“誰主辦、誰負責”的要求,層層落實責任。這意味著,如果發生相關違規行為,責任人將不僅指責相關人員,還需向上追責至責任鏈的上一級。因此,各隊現在需更加警覺,罰單的力度進一步加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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